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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第三人应收款项 法院强制执行300余万元
www.mek.abapeace.gov.cn 】 【 2023-11-15 11:01:38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近日,经过马尔康市法院执行干警历经两年的不懈努力,在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力协助下,涉湖南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共计323万余元案款一次性划拨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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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底,两家公司“四川更高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马尔康磊鑫碎业有限公司”,五名申请人青扎、元旦严木初、三郎先后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由将湖南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湖南某公司给付建设工程款。马尔康市法院主持双方网上调解后,被执行人湖南某公司应向各原告给付工程款共323万元。被执行人湖南某公司一直未履行,相关当事人向马尔康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时逢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马尔康市法院办案受制诸多限制,除查明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有金额不明的应收未收工程款外,其名下无其他财产外,案件未能有效推进。

  

  2022年底疫情防控全面管制结束后,马尔康市法院了解到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应向湖南创高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应收工程款,这属于被执行人的合法收入,属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该款项属于本案的执行标的。

  

  随后,马尔康市法院立刻到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处,多次与该公司财务部、工程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反复核对湖南某公司在该公司的应收未收的工程款的金额、核算阶段、协助划拨等情况进行深入沟通,最终就工程款的划拨达成一致意见:323万余元的执行款项已划拨到账。

  

  工程款打入法院指定账户后,承办法官马不停蹄地联系各案当事人,并冒着风雪到当事人工作现场发放执行案款,此案圆满执行完毕。


  张健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焰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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